著作权的质押
一、质押
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26条规定,以著作权出质的,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。因此,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,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。
二、著作权质押
1、著作权质押合同;
2、质权对著作权的限制;
3、质权的实现;
4、质押关系的终止。
上海也不是个小城市,上海也分很多地区黄浦区、徐汇区、青浦区、崇明区等等,考生也要......【详情】